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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清理规范职业资格工作进展顺利
发布时间:2016.12.08 新闻来源: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津市清理规范职业资格工作进展顺利
 
 

    从2015年开始,天津市人力社保部门围绕加快推进职业资格管理改革,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总要求,建章立制、多措并举,切实推进职业资格领域管理职能转变,圆满完成了既定目标任务。

    一是全面清理规范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在市协调小组的指导下,我局联合市国资委、建委、市场委、安监局、民政局等24家委办局,对全市行业企业下发了《关于对我市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进行调查清理的通知》,对全市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的实施单位、事项级别、审核权限、设置依据等进行了摸底排查,最终确定取消职业资格认定和许可事项20项,暂停1项。

    二是推进规范职业资格设置。我局整理汇总了全市尚在组织实施的职业资格认定职业和设置依据,对照2014年以来国务院分五批公布取消的273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进行清理整顿。最终确定依据合法、管理合规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159项,其中,准入类20项,水平评价类139项。

    三是清理规范职业资格考试、鉴定。我们按照抓机构、控行为的方法,对全市6个专技人员考务部门、123家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进行了检查规范,对使用含义模糊名称的机构、假借行政机关名义开展考试、鉴定的活动进行清理。根据人社部关于停止美甲师职业资格考试鉴定发证活动的要求,向各相关单位下发通知,自2015年9月19日起,停止美甲师职业资格考试鉴定活动,并停止发放职业资格证书。

    四是清理规范职业资格证书印制、发放。围绕严厉打击违规违法印制、滥发职业资格证书行为,我局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职能,组织市和区县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开展职业资格证书印制、发放专项监察行动,重点规范证书样式和“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资格”等字样和国徽标志的使用。同时,结合人社部启动的新版职业资格证书换发工作,对职业资格证书印发和管理工作流程、重点环节进行了规范,完善了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规程。专项监察共检查各类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机构200余家。

    五是改革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我们结合推进“职业培训包”的培训鉴定新模式,会同相关行业管理部门、专门研究机构,共同完善多元的技能评价制度,截止目前,已经完成242个职业1024个培训包的研发工作。同时,根据新颁布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对新增加的9个中类和21个小类职业资格进行研究,纳入全市职业资格考试鉴定工作体系,推进相关部门建立职业资格制度与技术工人薪酬管理制度相挂钩的评价激励机制。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废止<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的决定》精神,进一步规范准入类和评价类职业资格证书,引导劳动者根据自身需要参加培训、鉴定。

    六是建立职业资格管理长效督查制度。我局按照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要求,不断完善职业资格管理的长效机制。结合深入推进落实“百万技能人才培训福利计划”,健全“考培分离”职业资格证书监督管理体制,在实施职业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许可时,严格分开职业技能考核鉴定与职业培训活动,并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考监分设”的职业技能鉴定监督管理模式,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工作通知》,进一步强化考评员、督导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建立工作档案和诚信记录,强化考评员、质量督导员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保障职业资格认定管理的科学化、法制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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